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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强奸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捏造并控告他人犯罪构成犯罪行为,即诬告陷害罪,是指通过捏造犯罪事实,进行虚假的告发,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中,“捏造”是指毫无根据地编造出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陷入错误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而“虚假告发”则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相关机构进行揭露。告发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诬告陷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为之,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诉的目的。因此,该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还对司法机构的正常运作造成了威胁。关于诬告强奸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所示:若行为人涉及到诬告陷害,并且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均应当予以立案调查: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极其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到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运营的;四是除了前述之外,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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