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的
遗产分割过程中,首要步骤便是需先从
共同财产总额中提取出属于配偶的半个份额,剩余部分则作为被
继承人的遗产进入下一步的分配环节。具体的分配方式包括以下两点:
第
一,若存在有效
遗嘱或
遗赠协议,应依据相应条款对遗产进行划分;
第
二,倘若不具备上述前提条件,即应依照《
民法典》所规范的
法定继承进行处理,在此流程中,通常情况下我们会保持同一顺位继承人
继承遗产份额的平等性,同时,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我们会给予适当的关照和扶持,当然,这也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或者继承人之间的协商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