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对于
涉嫌犯罪之人,倘若其坦诚罪过且认可指控的
犯罪实情,并自愿接受相应惩罚,那么是会获得合法从轻处理的。若其对此不认罪且案件事实清晰明确,
证据充实确凿,则只能遵循常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毫无疑问将面临更为严格的
刑罚施加。另据相关判决表示,犯罪者如能自觉、诚实地交代个人罪责,承认所被指控的
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
法律制裁,可依据法律给予适当从宽处理。
此外,为了确保自愿认罪的可信度和公平性,
犯罪嫌疑人在
辩护人或值班律师陪同见证的情况下,应签署
认罪认罚具结书以示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
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