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间,实施
犯罪行为的被告人获准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可达十二个月之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或
起诉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时间上限也同样为期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无论是对案件的侦查工作,还是后续的起诉与审判环节,都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中断或搁置。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