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卖淫活动并被司法机构依法
拘留之后,司法机构通常会向被
拘押人士的家人通告此情。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
法规,若有
当事人因涉嫌
嫖娼而遭警方传讯,警方则需责无旁贷地尽快通知当事人的
家属,然而对于通知的时限却未作明确规定。在接到
传唤决定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刻展开询问查证工作,并且所花费的時間不能超出二十四小時之內。公安机关也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将传唤的真实原因和执行地点告知被传唤人的家属。在妨碍侦查情况消除之后,公安机关应即刻发布通知,告知
被拘留人士其家属相关信息。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