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所涉及的
共犯行为中的“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主要根据其
犯罪行为所获取到的总金额作为判断退还
赃款的主要依据。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采取共犯行为的人员
违法所得的财物总额达到一定数量,其应当全数追回或由司法机构针对被害者的合法权益要求进行
赔偿;
同时,对于
被害人自身的
财产权益,要求执法机构立即予以归还;而对于
违禁品以及用来支持犯罪活动所需的个人财物,要求执法机构实行完全的没收。在所有物品没收后,所得到的资金与罚款,都必须上交国家财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挪用或擅自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
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
物证、
书证、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