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触犯
危险驾驶罪的涉案人员,相应的法律措施如下:
1.
主刑方面:依照法律裁决,判处最高为6个月的
拘役。
2.
附加刑方面:给予
罚金的
处罚,金额范围在1000至5000元之间,通常情况下,罚金为2000元。
另外,对涉及驾驶运营车辆的罪犯,
吊销其驾照,并禁止其在5年内获得新驾照;若该驾驶者曾经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则在10年内禁止其重新获得驾照,同时终身禁止其驾驶运营车辆。所谓危险驾驶罪,即在道路上因饮酒而
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从事驾驶机动车的竞赛活动,
情节严重的行为的统称。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具体行为:
1)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2)在道路上因饮酒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行为。在
量刑标准方面,主要针对的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因饮酒而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四种行为。对于危险驾驶罪,有以下几种
从重处罚的情形:1)存在严重
超员、
超载或
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
伪造或
变造的
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
主要责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
犯罪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
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