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未经授权私自
驾驶机动车之行为而导致
机动车发生遗失,那么此种情况便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
盗窃罪进行
定罪量刑。
然而,若在偷开机动车的过程中,其目的并非仅仅是为了盗取机动车本身,而是意图通过机动车来盗取其他贵重物品,抑或是将其用作实施其他
犯罪活动的工具,然后在
非法占有该机动车或遗弃之后导致其丢失,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被盗机动车的价值将会被计入盗窃数额之中,或者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以盗窃罪与其他
犯罪行为进行
数罪并罚。反之,如果在偷开机动车之后能够及时将其归还,且并未造成任何损失,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将其视为盗窃罪进行处理。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