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
司法机关审判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案件时,其定罪和
量刑的准则是如下所示:若涉案
行为人为实施此种
犯罪而导致国家税收遭受严重损失,那么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如果造成的损害极其严重,则会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此类税务工作者的徇私舞弊行为必须是基于职务的便利条件来实施的。所谓“
利用职务之便”,实际上就是指行为人
滥用职权或利用与其职务相关的方便条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