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维权技巧专题 > 违法建筑的认定是怎样的

违法建筑的认定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明确界定如下: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变更已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事项的建设行为;建设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违反承诺擅自进行使用性质变更的行为;对原设计为临时性用途的建筑物,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改变其使用属性使之成为永久性建筑的行为;没有依法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活动。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最新修订:2024-08-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