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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发现开错了还能重新开嘛

关于发票信息开错的问题,实际上是可行的重新进行开具操作。考虑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备有可复制性和无法回收特点这两个重要因素,使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经开具之后就无法进行作废处理。自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若涉及到诸如开票错误、销货退回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况,应该采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方式来解决。在此过程中,发票并不需要被退还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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