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未获得允许的前提下,擅自开启、翻看他人的物品,只是出于单纯的浏览目的而非存在谋取占有的打算,那么在通常情况之下,此类行为并不构成
盗窃罪的标准定义。
然而,当有未经授权而擅自动用他人财产的行为发生时,但并不怀揣着将此物作为个人所有或擅自使用的念头,那么在此种情境之下,该举动通常并不会被视为盗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