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未及时进行保险报告,建议事后马上补报。经过相关程序并开具证明后,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获得相应
赔偿的。在交通过程中发生车祸,除了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报案之外,亦应同时向所投之保险公司进行报告。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使保险公司了解到投保方在事故中的具体情况,同时还能获取保险公司关于如何妥善处置和维护现场
证据的专业意见,而保险公司则会指导车主在何种情况下向对方索取事故证明等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
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