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之明文规制,即使在涉及
盗窃罪的案件已然步入法院审判程序的情况下,若双方法律主体得以成功缔结和解协定,则人
民法院仍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从宽处理被告人的
刑罚。此一规定明确揭示了在法院审理阶段,盗窃罪案件依然存在通过和解途径予以妥善解决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
处罚的建议;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