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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一级自首要判几年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明确规定,故意造成他人体魄受到损伤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若情节严重至使人重伤者,则需接受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对于轻伤一级这一相对轻微的伤害程度,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那么其所面临的刑事责任可得到相应的减轻或免除。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综合判定。因此,轻伤一级自首后的判决结果有可能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区间之内,而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根据案件的详尽细节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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