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有关条款,第一百九十二条对于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作出了明确规定,该
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欺骗手段进行大规模的集资活动,且聚敛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虽然
法规并未明确揭示出何种程度的
非法集资行为会被视为“
数额较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将数十万元乃至数百万元的
集资金额界定在此范围内作为“数额较大”的衡量准则。所以,当一个自然人或者商业机构采取诈骗方式进行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活动,其累积的金额超过几十万元而低于几百万元,并且他们还具备明显的非法占有的意图时,这个行为就有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