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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签谅解书就没事了吗

对于强奸罪行的处置过程而言,并不能单纯地依赖于被害人的谅解声明。即便被害者提交了谅解声明,法庭仍然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此种违法行为对整个社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后,方可做出相应的司法裁决。谅解声明在法定的量刑阶段也许可以作为酌情减轻刑法惩罚的参考因素,然而却无法完全替代或减轻行为人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明确规定,强奸罪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类型,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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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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