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
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有两类可供选择,即货币补偿和实物
产权调换。
其中,货币补偿项内容如下:
补偿补助总款项由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其他补助费用等几部分组成。
另一种选项是进行实物产权调换。
具体而言,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
安置房小区,调换房屋属于
期房性质,其临时安置期限设定为36个月。
特定区域的安置房类型分为两种:
A区安置房为普通
商品房,B区安置房则定义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下所建造的商品房。
此外,补偿补助总款项同样包括了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其他补助费用等各项费用。
在此敬请您审阅并决定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