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严重违反受托人对财产的妥善使用规定,构成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
刑事惩戒措施。
具体而言,对于相关
犯罪行为,可以采取以下两个层面的制裁方式:
首先,针对涉及的公司等单位,可判处其罚款,金额区间为三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
其次,对那些直接负有领导及管理职责的
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牵涉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法律惩罚,即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一定数量的
罚金,其金额在三万元到五十万元之间。
然而,假如行为极其恶劣,构成了“情节特别严重”之情形,那么针对这些被告者,将被判处更为严厉的
刑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其所需承担的罚款额度亦会大幅提高,介于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