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务必确保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关系;
2.此债权需具备可转让性;
3.双方应即刻就
债权转让事宜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且这一过程不得违背任何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4.
债权人在启动债权转让程序时,有责任将相关情况告知
债务方,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方并不产生
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