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按份债务,债务人需按约定或法定的固定份额偿还债务,对于超过自身份额的部分,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如果偿还了超出份额的金额,有权向债权人追回多付的部分。
若是连带债务,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选择让其中一个或多个债务人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偿还金额超出自身应担份额的债务人,可向其他未还清对应份额的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该部分欠款的相关权利。
债务责任的承担方式,需结合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及现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确定。
结论:同一债务的责任承担需区分按份与连带,按份债务人仅承担确定份额,连带债务人需对全部债务负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按份债务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份额承担债务,对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无清偿义务,若清偿超出份额的债务,有权向债权人请求返还该部分。连带债务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请求部分或全部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追偿范围限于其他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同时享有债权人的相应权利。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及法律规定是确定责任承担方式的依据。若对债务性质或责任承担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一债务由多个债务人分别履行时,责任承担方式需结合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主要分为按份债务与连带债务两种情形,不同情形下债务人的责任范围及追偿权利存在差异。
1.按份债务中,各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债务,仅对自己份额内的债务负有清偿义务,对超出自身份额的部分无需承担清偿责任。若债务人清偿了超出自身份额的债务,可向债权人主张对应权利。
2.连带债务中,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债务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已履行债务超过自身份额的连带债务人,可就超出部分在其他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同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
3.具体责任承担方式的认定,需以债务性质为基础,结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内容,同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确保责任划分清晰合理。
法律分析:
(1)按份债务的责任承担。各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债务,对超出自身份额的部分无清偿义务。若债务人清偿金额超出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可向债权人主张返还该超出部分的权利。
(2)连带债务的责任承担。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债务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已履行超过自身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债务人未履行份额范围内追偿,并相应享有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权利。
(3)债务性质的认定方式。责任承担方式需依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不同性质的债务对应不同的责任承担规则。
提醒:
涉及共同债务时,应明确约定债务性质为按份或连带,避免后续责任纠纷;若需追偿,需保留清偿债务的相关凭证等证据材料。
(一)按份债务的责任承担。各债务人按照确定份额分担债务,对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无清偿义务,清偿后可向债权人主张相应权利。
(二)连带债务的责任承担。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债务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已履行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债务人未履行份额范围内进行追偿,并相应享有债权人权利。
(三)责任承担方式的确定。需依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及法律规定确定是按份债务还是连带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2.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