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放心,一切并无大碍。
关于因民间纷争引发的
打架斗殴或者破坏他人财产等违反社会
治安管理规则的行为,若然属情节较为轻微者,公安机关是可以积极介入并展开调解工作的。
2、在双方
当事人均已和公安机关进行了沟通协调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达成共识者,警方将毋须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3、然而,若是双方经过调解仍未能达成共识或达成协议之后未能有效执行,那么公安机关便应依据社会治安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对违反有关规则的有关人员实施必要的惩戒性
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
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