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破裂且被告未能如实公开所掌握资产这一情况下,倘若相关事实得以确认,那么在法庭进行财产划分分配过程中,阶段性隐匿相关财务状况的一方可面临被减少甚至可能完全丧失
财产权益的困境。
另一方面,若在解除了婚姻契约之后找到被不当占有某些财产的
证据,同样可以依据实体
法规提起重新审理并分割原先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之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此类
诉讼的时效期是固定的,即为三年,自原告意识到该问题起算开始计算。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