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其中一方受到伤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首要考虑的便是对各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接下来,双方需根据所确定的责任比例,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分别承担各自所需负担的
赔偿责任份额。
若最终认定,双方所负担的责任程度相当,那么请注意,这也就意味着每一方都将针对受伤一方的情况,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然而,当有一方承担
主要责任,另一方则承担次要责任时,请您了解,这将意味着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60%至90%的赔偿责任,而承担次要责任的一方则只需要承担10%至40%的赔偿责任。
至于实际需要支付的
赔偿费用,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以及营养费等为了处理和治愈伤害所需花费的合理费用,同时还可能涉及到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
最后,如果因本次事故导致对方丧失了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甚至
伤残,那我们还需对其
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及
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额外赔偿费用做出相应的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