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持有有效驾驶证书而实施驾驶活动的行为,即所谓“
无证驾驶”,其定义明确指出是指
机动车驾驶员在持有与所行驶车辆对应的合法驾驶执照存在缺失或过期未进行更新的情况下依然对该机动车进行驾驶。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若因无证驾驶或
酒后驾车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话,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同时,酒后驾车及无证驾驶还将面临惩罚性的罚款以及有条件的
拘留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如果有人在饮用酒精后仍进行机动车驾驶的行为,将会被暂时扣留6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须缴纳数额为1000元至200元的罚款。
同样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九条规定,未能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却仍擅自上路行驶的,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金额为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而且还可能并处15天以内的拘留。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若某人由于违反相关的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最终致使他人受重伤、死亡或是造成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的重大损失,那么他将可能面临3年以下期限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