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形成共同债务,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或各自所有时,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在此情况下,双方要留意共同财产状况,积极参与协商或诉讼。
(二)若女方借款明确为男方个人使用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债权人也知晓,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独自偿还。女方要留存好能证明借款用途及债权人知情的证据。
(三)实践中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如借款用途凭证、双方约定等,以便在处理债务问题时有据可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