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造或改变股票以及公司、企业债券等相关物品时,如果导致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支付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若数额特别庞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
赔偿不超过二十万元的罚款。
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单位,将面临罚款的惩罚,同时,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涉及此案的员工,将依据个人
犯罪的相关
法规受到相应的惩处。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
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