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
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问题解决策略如下:
首先,看看谁拥有对该子女的实际
抚养权,那么这个人有权决定如何将孩子的户口保留或转移至他/她所希望的地方;
其次,如果
监护人是父母,他们有权利代表未成年的孩子来处理与个人户口相关的事务,比如
户口迁移等事宜;
最后,当儿童年龄达到18岁之际,他们可以自主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而无需受到任何限制与制约。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成年但尚未完成学业或者工作的个体,他们也可以选择单独设立属于自身的户口,只要持有户口本和有效
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即可办理相应的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