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公司犯罪辩护专题 > 虚开发票罪既遂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虚开发票罪既遂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对于虚开发票罪的既未遂形态,相应的刑事责任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虚构并开具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所列举之发票的犯罪者,倘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监禁,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处罚
若情节极其恶劣者,则将被判处两年以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接受罚金的惩罚。
对于单位实施此种犯罪的情形,应给予单位罚款的惩处,并且对直接负责的管理层及其他主要相关责任人进行同样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