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的收费标准,对于在
侦查阶段向客户提供的辩护、申请调解等服务,我们将收取1500至10000元人民币每宗的费用;
而在
审查起诉阶段,每宗案子的费用则是2000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
到了
一审阶段,费用也相应提高到3000至30000元人民币每宗。
当然,如果您选择我们作为您的
刑事自诉案件
代理人或者
被害人代理人,我们将会根据以上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至于计时收费方面,我们的标准是200至3000元人民币每小时,这适用于我们
代理的所有
刑事、民事、
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各类
诉讼案件的
申诉。
关于收费的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如果一个
刑事案件中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及多个
罪名或多起
犯罪事实,我们会按照他们所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进行计费;
其次,如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
民事诉讼部分,我们将按照
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进行收费;
再次,无论您选择我们代理哪种类型的诉讼案件的申诉,我们都会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最后,如果您遇到的是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经过我们律所与您的充分协商,我们可以在不超过规定标准5倍的范围内,与您共同商定最终的收费金额。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将由我们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并上报给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此外,除非另有明确指示,我们所提到的收费标准都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如果您选择我们单独代理
二审、
死刑复核、再审、
执行案件,我们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如果您曾经选择过我们代理前一阶段的业务,那么从后一阶段开始,我们将只收取一半的费用。
《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