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指的是
行为人故意使用
伪造或篡改过的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它种类的有价证券,以实施
欺诈行为,且达到
数额较大标准者,应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
罚金;
如果
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需被予以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而对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罪分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