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量刑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若
行为人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之恶劣行径,情节相对轻微者,将被施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之
刑事惩罚,同时附带
罚金处罚;
如遇法定加重情节,相应的
刑事处罚将加强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外加罚金或
没收财产等
附加刑罚;
至于那些
犯罪事实尚属一般性的
犯罪分子,其面临的最高
刑罚也不过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须受到罚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
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