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刑法制度下,对
盗窃罪所判处的
刑罚并非恒定不动,其具体
量刑标准需综合考虑涉案物品的实际价值、作案过程中的
犯罪情节及由此可能引发的社会危害等诸多因素。通常情况下,对于
盗窃金额相对较少(即“
数额较大”)的案件,
司法机关将依法判决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须附加适用
罚金刑制度;若盗窃数额超过规定标准(即“
数额巨大”),且存在其他严重
犯罪行为时,刑罚上限则会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剥夺被告人的自由权,并处以罚金;而当盗窃数额达到惊人地步(即“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在整个
犯罪过程中出现了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必须承担罚金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
附加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