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述:
家庭成员包含了配偶、
直系血亲与姻亲。
其中,配偶以及父母、子女、兄妹等皆属于
近亲属范畴。
此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也被视为近亲属。
这便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配偶关系以及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换言之,即我们通常理解的男女双方及其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就是法律规定的配偶和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即是我们认知的女方和男方三代以内的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