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吸食毒品后驾驭
机动车辆并不足以触犯
危险驾驶罪。
然而,倘若吸毒者在开车时对他人的生命产生了威胁,甚至导致其死亡或重伤,那么便有可能涉及到
刑事责任问题,例如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行为很可能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样的严重罪行。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