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
尽管挂靠形式不同于转包,但在实质上,无论是转包抑或是挂靠行为皆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的
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转包,即是指
承包方在承揽到工程项目之后,将其再次转让给实际施工方,而承包方则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其中的利润差额,自身并未直接参与到工程建设的各项具体事务之中。
《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
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
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