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回收废品过程中不慎获得的
赃款达到了三千元及以上的情况,此类行为有可能会被判定为违反
刑法,涉及到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范畴。
对于那些明确知道这些物品乃是
犯罪所得以及其所衍生出来的盈利收入,仍然选择
窝藏、转移、收购、代表他人销售或采用其他形式进行掩盖和隐瞒的人来说,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处罚;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