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对树木进行砍伐,若其数量达到法定标准,有可能被定性为
盗伐林木罪,涉嫌
刑事犯罪行为。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盗伐林木数量一旦触及到“数量较大”这一门槛,便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以
罚金或者单独
处罚金。在案件进入
刑事诉讼程序后,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依法
申请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需由
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案情作出裁决。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有明显悔过表现以及不再具有再次
犯罪风险等情形。若
砍伐树木的行为性质恶劣,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因此,能否成功
申请取保候审,需视具体案情与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若砍伐树木的数量较大,同时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提出申请的;但若数量极其庞大或
情节严重,则可能难以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
森林法的规定,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