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现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任何
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以变通形式吸收不正当公众资金的行为,如若扰乱了金融市场经济秩序,将对其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倘若涉及金额数目庞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不良情节,则将给予更严厉的惩罚,即处以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若
犯罪行为涉及到的金额数目达到惊人的一亿人民币,便会被视为是
数额特别巨大,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附加处罚款。最后,关于刑期方面的确切裁定将取决于各个案件独特又复杂的具体情节,其中可能包括作案的初衷,手段运用,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及罪犯的悔过态度等等诸多要素,最终由相关
司法机关在全面考量各种细节之后做出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