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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写儿子名字,女儿有继承权吗

先是,家父购置的房屋归入兄长之名下,此举应被视作家父对兄长的一份赠予,因此,该房产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兄长的私人财产。接下来谈话中提到的在父亲离世后,这处房产并非是他的遗嘱财产,所以并不在遗产分割范围之内。还有就是妹妹,尽管她与问题有关联,但对于该房产,她仍然无从主张任何继承权
然后当幸存者中的某位兄弟离世后,对于其财产继承事宜,假设在此过程中并未出现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话,那么作为妹妹的当事人便自然而然地享有了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权益,并且能够依据相关法律因养育之恩和血缘关系,对该房产提出相应的继承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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