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必须经过发包方的明确批准方可生效。若无明确规定的原因及足够的确凿
证据,我们无法推测发包方是否已给予批准,因此也无法确定
土地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有效性。如果
承包人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将承包的土地进行转包,同时也违反了双方在协议中所达成的共识,那么必然将会引发两种法律责任:
首先,由于这一转包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的严格规定,故应当被判定为无效;
其次,由于
当事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原来的
承包合同也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自动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