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货币往来在应否纳付个人税项上,需依据具体情境而定:
首先,若婚姻中的两者被视为伴侣关系,此种身份之下的货币转移便可归属为无偿赠送,故不需承担相关的个人税负;
其次,如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公司层面的活动,那么就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有关的个人税务申报处理。
《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