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流失罪中所谓的"
数额巨大"之定义为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所谓的国资流失罪,乃是指因
非法行为,导致国家机关,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民众团体,其所拥有的国有资产被集体私自瓜分,并以单位作为其掩护的方式,个人利益得到极大满足。
《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
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