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合约中的"不
可撤销条款"乃是规定在特定的法定撤销情況发生之时,合约双方均无权对此进行撤销之意。然而,这一条款却因涉嫌违反法律之规定而被视为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具备撤销可能性的
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基于重大误解导致的行为、一方采用
欺诈手段致使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以及其他类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