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车祸的案件中,若被判定为对方负有全部责任,则双方应协商商定受害者所受的
轻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工作上因事故而引起的耽搁而导致的收入的损失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
误工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饮食准专业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用等。
此种情况下,
责任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
赔偿所有其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内的损失与支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