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女方自孕期起、分娩完毕之日起一年内或是终止妊娠满半年之内,男方不可主动提起
离异要求;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女方坚持
提出离婚,抑或人
民法院依职权认定受理男方离异请求为必须且确实存在,则属于例外情况。
因此,我们应该明确认识到,哺乳期内诉请
解除婚姻关系并不代表必然夫妻双方会走向分离,其最终结果还需视具体状况加以判断和考虑。
此外,即便是处于哺乳期中寻求
离婚的法律路径也分为
协议离婚以及
司法诉讼离婚两大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