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法律体系中,
追诉时效并非对
犯罪分子无罪的宣告,而仅仅意味着其可以免于
刑事处罚的宽限期已告期满。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诉时效乃指法律规定的调查和
起诉犯罪分子并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
有效期限。
在此期间内,司法机构拥有法定权力来追究
涉嫌犯罪者的刑事责任;然而,若追诉时效已经届满,司法机构将无法继续追究该案件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