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婚姻存续期间,若使用
婚前财产购置住房,则应视为该房屋属于您个人所有,但如夫妇两人另外签署了相关协议进行规定,那么将依照协议内容来处置此房产问题。
在此提及的“婚前财产”,乃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词汇,特指在夫妻缔
结婚姻关系之前,其中一方所拥有的任何形式的财物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以及无形财产等。
只要这些财产是经由合法途径取得,便会依据法律条款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