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死刑适用范围的标准如下:
首先,针对那些在实施
犯罪行为时未满18岁的
犯罪者,无论后续审判时是否成年,均不应适用死刑;
其次,对于在审判期间处于怀孕状态的妇女,不论处于哪个
诉讼环节(包括
羁押和执行),皆不得实行死刑;
再者,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年满75岁以上的人士身体机能开始衰退,不应该被判为死刑,但是若有严重的手段致他
人死亡情况则例外。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规定不仅限于立即执行,同样适用于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
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