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国内法,涉及经济冲突的一般性
诉讼的时效期设定为三年,自
受害人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若符合相关法定条件,那么该时效期可被中止、中断亦或者延长。
同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
工程款项
拖欠问题的
诉讼时效期限,应自
当事人已知晓亦或是应当知晓其拖欠行为之日起算起,且此类诉讼时效期仅为两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限并非无法被改变动摇,在受到特定
主张权利行为作用下,诉讼时效期限也可能会被相应中断,一旦发生中断情况,则该诉讼时效期限能够得到重新计算。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